2024年6月14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 ?????联系地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 ?????联系地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
1 | 速冻卤肉制品生产线项目 | 永寿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永寿县万寿路永寿绿产公司生产车间,利用现有的生产车间980平方米建设速冻调制食品生产线,年生产速冻调制食品1460t,购置解冻机、清洗机、盐水注射机、滚揉机、蒸煮锅、隧道式冷冻机等34台(套),配套建设1台0.5t和1台1t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用汽供应。项目总投资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1%。 | 1、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该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由12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绿化及投放除臭剂除臭后无组织排放。 2、严格落实废水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所有生产废水经现有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然后再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气浮+水解酸化+厌氧+接触氧化+沉淀+消毒)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设备厂房内放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要求,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制成泥饼后,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