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评批复内容(高温竹炭)与实际生产内容(机制竹炭)不符。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旌德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3.加强废气排放环节排查,实施整治提升,减少无组织排放。
四、目标任务
违法行为查处到位。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企业按要求开展废气排放环节排查,实施厂区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升级改造,完成高温运输带封闭,对燃烧灶应急口及炼炭窑进行改造,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宣城市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9月16日
一、整改问题
******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评批复内容(高温竹炭)与实际生产内容(机制竹炭)不符。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旌德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3.加强废气排放环节排查,实施整治提升,减少无组织排放。
四、目标任务
违法行为查处到位。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企业按要求开展废气排放环节排查,实施厂区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升级改造,完成高温运输带封闭,对燃烧灶应急口及炼炭窑进行改造,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宣城市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