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渔政执法基地委托餐饮服务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平南三村52号
(三)中标(成交)金额:926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一)类别:服务类
(二)服务内容
市渔政执法基地食堂开办:按每餐6人、15元/人·餐的标准备餐(工作日晚班提供当日晚餐及第二日早餐,节假日提供早、中、晚餐),每月按实际就餐次数据实核算。(备注:趸船食堂内厨房、餐厅、餐具等,每日保洁一次,达保洁标准。食堂需保障全年每日用餐烹饪,执行《马鞍山市渔政执法基地食堂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三)服务要求
1、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为1人。
2、承包人根据业务需要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服务人员健康证要按要求报发包人核查。
3、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管理,执行《马鞍山市渔政执法基地食堂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确保发包人用餐能够及时按要求安排到位。
4、承包人不得利用食堂对外营业。
******消防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承包人除按规定接受食品卫生部门处罚及相关责任外,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委托。
6、发包人免费提供承包人服务人员午餐、晚餐。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炜,秦家乐,刘世龙,吕妙娴,赵伟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汇通大厦2117,联系电话:05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如下:
******农村局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王正兴
联系方式:******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