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临时占用林地项目占用林地许可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准予其行政许可申请,并发给《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将临时占用林地许可的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使用林地地点  | 面积 (公顷)  | 使用林地性质  | 行政许可文号  | 
1  |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项目土建第TJ02标段(3号拌合站、碎石加工场)临时用地  | ******有限公司  | ******街道上圩头村  | 3.3657  | 临时占用林地  | 龙林水地许临〔2025〕16号  | 
特******水利局举报,举报电话:0570-******。
******水利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