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工程机械与矿山设备制造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工程机械与矿山设备制造项目(阶段性);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皇藏大道以西,祝寺路以北;
******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工程机械与矿山设备制造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皇藏大道以西,祝寺路以北,受市场行情和自身发展等因素影响,项目采取分期方式进行建设,目前仅购置数控下料锯床、空气锤、数控车床等部分生产设备,达到年产2000吨工程机械与矿山设备制造的生产能力。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9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