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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披露的“尾矿库隐患排查工作未落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尾矿库隐患排查工作未落实。5月6日—11日,督察组抽查11家尾矿库发现,4家尾矿库未按《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开展汛期前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
二、整改实施主体
铜官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陵阳矿业和尚宕尾矿库按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开展一次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做好排查问题整改工作。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一库一策”治理,更新完善尾矿库环境管理台账,提升尾矿库环境管理水平。
3.落实尾矿库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强化尾矿库现场检查。 ???
四、目标任务
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陵阳矿业公司和尚宕尾矿库已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已完成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井(PVC管)设施修复、应急事故池清理等措施。
2.开展尾矿库全覆盖核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完成尾矿库隐患自查及系统填报,提升尾矿库环境管理水平。
3.严格落实尾矿库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按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督促尾矿库主体开展汛期前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2-******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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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