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烈士陵园维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
招标人 |
******建设局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建设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运江、罗秀、水晶3个乡镇烈士陵园维修维护。 2.罗秀高速引线路灯安装工程,安装146盏,8米高单臂太阳能路灯。 3.石龙镇、中平镇、水晶乡、百丈乡集镇改造项目(石龙镇道路白改黑铺设沥青约14425平方米、厚6公分;新建改造人行道约7710平方米;维修路灯 153盏******街道加铺沥青约2558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894.5 平方米;预埋给水、雨水、强电、通信管道长度约230米。百丈乡新建政府大门、门卫室及挡土墙;新建水泥道路约352米;拓宽进城道路约2000米;原有花圃绿化带拆除新建隔离栏;设置道路护栏;太阳能路灯36盏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30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壹仟壹佰柒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肆元叁角贰分(¥******.32) |
||||||||
工期 |
22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周萍(注册编号:桂******1367,身份证号:******87****06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桂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身份证号:******76****35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1.象州县江滨新区市政道路--滨江二路(CK1400-1857); 2.印象苗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壹仟壹佰柒拾伍万伍仟柒佰贰拾叁元柒角捌分(¥******.78) |
|||||||
工期 |
22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骆海浪(注册编号:桂******9697,身份证号:******76****03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明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86****39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1.来宾市迁江华侨工业园丰涟路(来宾市迁江华侨工业园铝型材加工产业园配套路网)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壹仟壹佰柒拾叁万贰仟玖佰壹拾元捌角捌分(¥******.88) |
|||||||
工期 |
22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丘华仙(注册编号:桂******1309,身份证号:******66****00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徐云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身份证号:******91****25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1.武宣县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改革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