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临沂市新城热力祊河以南城区供热管网工程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临沂市新城热力祊河以南城区供热管网工程设计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临沂市新城热力祊河以南城区供热管网工程,利用费县电厂及金锣热电厂作为主力供热热源,自白马河路与南昌路交汇处DN1200管网开设DN1000分支,沿南昌路向西敷设DN1000管网至孝河路,后延孝河路向南敷设至广州路,沿广州路向西敷设至蒙河路,自孝河路沿过广州路和孝河路分别敷设两路DN800管网。本项目穿越柳青河、孝河工程。供热管道采用直埋敷设,管径DN1000,开槽长度为300米(其中穿越柳青河250米,穿越孝河50米)。采购内容为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施工等有关的现场服务和其它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5.预算金额:******.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获取。(1)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服务中心-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2)招标人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5月09日 17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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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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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临沂市兰山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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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无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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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