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环境整治提升)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M CGAK (2025)第14号
项目名称:******居环境整治提升)
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居环境整治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6)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 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 06日 14时 00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 06日 14时 00 分00秒(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办事处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西井街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办事处
******有限公司
2025年04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