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休宁县板桥乡沂川行政村里庄自然村,新建一个养猪场共毁掉茶园、农田、山林10余亩,清扫出来的猪粪往山下倒,最终进入小河里污染水质,养殖臭味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休宁县板桥乡沂川行政村里庄自然村,新建一个养猪场共毁掉茶园、农田、山林10余亩,清扫出来的猪粪往山下倒,最终进入小河里污染水质,养殖臭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养殖户补办养殖棚和管理用房使用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2.依法依规补办养殖场道路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3.完善养殖场雨污分流措施加强堆粪还田管理,防止养殖粪污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外环境。
四、目标任务
无违法用地行为,完善雨污分流,养殖粪污有效收集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该养殖户于2024年12月20日向沂川村村******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使用设施农用地的批复》(板政字〔2025〕5号)。
******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2日进行立案,经依法查明,于2025年4月17日对程旺田养殖户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土名“全亩”山场采挖林地、拓宽道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休板罚决字〔2024〕第001号),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2倍的罚款,共******林业局出具《关于休宁县板桥乡沂川村官太组“全亩”山场生产便道直接使用林地的批复》(休林地审〔2025〕4号)。
3.该养殖户已按要求完善场区雨污分流,养殖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同时建议加强日常监管排查,确保该养殖场做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做到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