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教育保障中心资产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11-06 16:12:42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1家资产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房屋出租进行资产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锦江区水碾河南路60号(自行踏勘现场)
二、资金情况
资金:3万元(最高限价)
确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三、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采购1家资产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房屋出租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被邀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四川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七)本次投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要有一个以上近三年类似资产评估业绩。
五、磋商文件领取
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不含周六、周日),每天9:30-11:30,13:30-16:30(法定工作日)。通过QQ邮箱将报名资料(PDF扫描件)发送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再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含: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武成大街181号金山大厦七楼(锦江区教育保障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九、磋商地点:成都市武成大街181号金山大厦七楼(锦江区教育保障中心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教育保障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成大街181号金山大厦七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十一、其他说明
1、响应文件要求:申请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一套,密封于一个资料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递交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