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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宿舍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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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54 | |||||||||||||||
| ******人民政府宿舍改造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171,777.05元 | |||||||||||||||
| 最高限价:******.0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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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计生办、老干部院、财政所、新增宿舍楼、政府办公楼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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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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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投标人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3)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4)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电话: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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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人民政府 |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金华街 | |||||||||||||||
| 联系人:张栩宁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1902、1903、1924 | |||||||||||||||
| 联系人:谭霞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谭霞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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