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铜陵市郊区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铜陵市郊区,主要涉及周潭镇和陈瑶镇;
建设类型: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枫沙湖郊区范围14.9平方公里内的水环境治理及周边生态改善。1、水体环境治理工程2、水域周边生态改善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美食广场2号网点4楼
联系人:左桃云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寨南路与紫蓬路交口翡翠花园四期综合楼商务办公1902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s/1FL-lVlleblUIEctef1iNUw
提取码:83gj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