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洋墩乡路马头村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顺昌县洋墩乡路马头村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001)的原招标文件相应的条款现作如下修改及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中 项号:5 条款号:4.1.9 条款名称: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编列内容:3
注:(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现更改为:(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无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可手动填写《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提供人员证书纸质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
《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群众务工的具体管理,做好务工考勤台账登记和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开展技能培训等工作,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告公示等。施工方应按国家要求,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316万元、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95人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工程验收不予通过。
现更改为: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群众务工的具体管理,做好务工考勤台账登记和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开展技能培训等工作,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告公示等。施工方应按国家要求,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316万元、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10人(其中返乡农民工务工人数60人、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50人)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工程验收不予通过。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c/)网站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与本补充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