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东、西区办事大厅)正常运转,根据《高新财政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高开财〔******服务中心网络设备维护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服务中心网络设备维护服务项目(B1001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中心(东、西区办事大厅)软、硬件设施设备。包括基础设施维护服务、软件及信息资源维护服务、运行支撑保障服务等。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服务中心(东、西区办事大厅)提供安全、高效的IT服务环境。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万元/年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服务中心(东、西区办事大厅)提供安全、高效的IT服务环境。
(一)日常维护
在合同合同期内,维护方技术人员提供现场保障服务,并做好记录。维护方必须保证系统、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运维过程中维护方更换的系统设备、维修设备所更换的配件和提供的备品备件,必须是优质、全新、未用、配置齐全、采购途径合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所更换和维修的设备,功能和参数不得低于系统中原设备的功能和参数,接口、规格须与系统兼容。更换设备不得改变系统既有功能(新增功能除外)和拓扑结构。新更换设备质保期自设备安装完毕,系统恢复正常之日起壹年。维修设备质保期自设备安装完毕,系统恢复正常之日起六个月。
(二)网络维护
1.每周对办公电脑进行病毒查杀并记录、每月进行网络设备巡检并记录,确保网络及电子设备安全运行;2.完成交办的其他有关平台、系统、网络、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任务。
八、购买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高新区政务服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后期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方老师,0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