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旗下产业位于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富大道239号,土地为划拨性质,用途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房屋不动产证(正在办理中)房屋结构为钢框架结构、产权性质为单位自建房,招租楼层房屋总面积为:1371.42㎡(楼层分别为:二楼570.70㎡,六楼382㎡,八楼252.2㎡,八楼166.52㎡,(具体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具体情况报名后见招租需知)目前处于待清空状态。招租条件如下: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3年(无免租装修期)。
三、标底价:(详见表格)
四、租金支付方式:三押三付,先付后用。
五、房屋用途:合法经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房屋处于待清空状态。
七、其它招租条件:租赁期内房屋的物业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八、其它: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
九、重大事项揭露:
产权基本情况:土地权证号:新国用(2014)第01012号,使用权人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使用权类型划拨,地类(用途)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房屋产权正在办理中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主张或赔偿。
******消防等设施设备符合承租方使用要求,承租方接收后不得以承租场地、房屋质量为由提出任何的主张、赔偿,除非房屋经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承租房屋使用中发生的任何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装修审批约定:租赁期间,承租方装修严格按照合同附件内装修流程图施工,经出租方现场受理通过,如未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和外观,方可施工。如有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阐明装修需求和内容并提供装修方案,出租方通过对承租方的装修内容及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承租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将设计图纸及拟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至出租方。经过出租方核定完毕,书面回复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的施工项目如需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承租方应办好相关手续后方能施工,装修期间的垃圾由承租方自行清运。如若承租方不按本流程执行,擅自装修或不听劝阻的,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行政处罚。
3.合同届满装修物归属条款: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返还该场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承租方添置的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承租方添置的重大设备,如观光电梯、变压器等可经协商折价由出租方作为固定资产收取或允许承租方转让给下一任承租者)。
4.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拖欠租赁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欠费总额的5‰支付出租方滞纳金;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欠费总额的2%支付出租方滞纳金,如承租方超过15天仍未交清费用,出租方有权停止向承租方供水、供电,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转分租条款:本合同生效后,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因经营需要确需分租的,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可进行分租,分租合同期限必须在本合同期限内,并由我司对分租合同进行备案。在分租合同内不得出现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条款,否则需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
6.其他条款:出租方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方应当就承租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场地、房屋办理现有政府相关的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承租方未尽到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经营项目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所有承租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方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给出租方后解除合同。
6.1房屋按现状交付,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缴纳并且用电负荷不超过我方变压器总计量的10%-40%。
******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3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已自行踏勘房屋,知晓和清楚此次招租物业的现状并接受无异议。
******集团对该场地进行整体开发或市政府征收土地需提前解除租赁******集团自行处置,且双方相互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若市政府对征收有补偿,则涉及装修补偿及租赁方自行购置的资产补偿归租赁方所有。
十一、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11.1、报名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11.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1.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11.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
11.5、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公交物业公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电话:******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13.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29日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3年(无免租装修期)。
三、标底价:(详见表格)
序号 | 物业名称 | 招租物业 | 招租单价 | 月租金 | 预估年 | 备注 |
租金 | ||||||
面积/m | 元/m/ | 元/月 | 万元/ | |||
月 | 年 | |||||
1 | 新建公交枢纽调度楼2楼 | 570.7 | 26 | 14838.2 | 17.81 | 1、租期期限:租赁期三年内(含三年)可由承租户自行选择承租年限;2、免租期:无免租装修期; |
2 | 新建公交枢纽调度楼8楼 | 252.2 | 26 | 6557.2 | 7.87 | 3、合同保证 |
3 | 新建公交枢纽调度楼6楼 | 130 | 28 | 3640 | 4.37 | 金及支付方式:押三付三,先付后用 |
4 | 新建公交枢纽调度楼6楼 | 140 | 28 | 3920 | 4.7 | |
5 | 新建公交枢纽调度楼6楼 | 112 | 28 | 3136 | 3.76 | |
6 | 新建公交枢纽调度楼8楼 | 166.52 | 28 | 4662.56 | 5.6 |
四、租金支付方式:三押三付,先付后用。
五、房屋用途:合法经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房屋处于待清空状态。
七、其它招租条件:租赁期内房屋的物业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八、其它: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
九、重大事项揭露:
产权基本情况:土地权证号:新国用(2014)第01012号,使用权人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使用权类型划拨,地类(用途)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房屋产权正在办理中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主张或赔偿。
******消防等设施设备符合承租方使用要求,承租方接收后不得以承租场地、房屋质量为由提出任何的主张、赔偿,除非房屋经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承租房屋使用中发生的任何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装修审批约定:租赁期间,承租方装修严格按照合同附件内装修流程图施工,经出租方现场受理通过,如未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和外观,方可施工。如有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阐明装修需求和内容并提供装修方案,出租方通过对承租方的装修内容及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承租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将设计图纸及拟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至出租方。经过出租方核定完毕,书面回复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的施工项目如需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承租方应办好相关手续后方能施工,装修期间的垃圾由承租方自行清运。如若承租方不按本流程执行,擅自装修或不听劝阻的,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行政处罚。
3.合同届满装修物归属条款: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返还该场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承租方添置的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承租方添置的重大设备,如观光电梯、变压器等可经协商折价由出租方作为固定资产收取或允许承租方转让给下一任承租者)。
4.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拖欠租赁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欠费总额的5‰支付出租方滞纳金;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欠费总额的2%支付出租方滞纳金,如承租方超过15天仍未交清费用,出租方有权停止向承租方供水、供电,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转分租条款:本合同生效后,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因经营需要确需分租的,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可进行分租,分租合同期限必须在本合同期限内,并由我司对分租合同进行备案。在分租合同内不得出现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条款,否则需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
6.其他条款:出租方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方应当就承租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场地、房屋办理现有政府相关的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承租方未尽到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经营项目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所有承租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方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给出租方后解除合同。
6.1房屋按现状交付,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缴纳并且用电负荷不超过我方变压器总计量的10%-40%。
******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3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已自行踏勘房屋,知晓和清楚此次招租物业的现状并接受无异议。
******集团对该场地进行整体开发或市政府征收土地需提前解除租赁******集团自行处置,且双方相互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若市政府对征收有补偿,则涉及装修补偿及租赁方自行购置的资产补偿归租赁方所有。
十一、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11.1、报名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11.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1.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11.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
11.5、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公交物业公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电话:******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13.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