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已竣工,即日起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有机废气治理工程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双永路12号,主要对厂区现有废气治理设备进行升级,将一套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设施升级为一套高温蓄热氧化燃烧(RTO)高效治理系统。
(二)建设项目调试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调试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2、项目尾气由一根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双永路12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竣工及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预计调试期限: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8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