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水利水电 > 三峡 >

服务三峡水运新通道黄柏河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hsysj-1标段招标公告

服务三峡水运新通道黄柏河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hsysj-1标段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11-03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编号:hbsj-202510sy-******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委员会以《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服务三峡水运新通道黄柏河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5]1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柏河航道(宜昌市夷陵区)
建设规模:黄柏河河口至赵家沟6.5km航道提升工程(其中黄柏河口至黄柏河大桥段长3.3km航道按i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设计尺度为5.0×140×670m;黄柏河大桥至赵家沟段长3.2km航道按ⅱ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设计尺度为3.3×75×360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航道工程:疏浚工程(包含航道维护工程)、切咀工程、护岸工程;②航道配套工程:航标工程、航道养护综合保障基地、航道信息化系统、锚地工程;③其他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工程(包含四通一平及弃碴防护)。总投资10696.69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阶段技术文件编制、施工现场及交竣工验收服务等相关工作。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hsysj-1标段。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1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其中:(1)初步设计:60日历天;(2)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其中首批施工图须在初步设计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3)施工现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其他:中标人应承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应由承担本项目主体部分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环城东路60号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邮编:443000邮编:443000
联系人:罗杰联系人:宋妍妍、方天涯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银行:******银行:
账 号:账 号:
2025年11月03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每年净利润额均大于0。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近10年承担过1个内河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注:1、业绩的时间认定: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中的类似航道工程是指:新建航道以及为改善航道条件而进行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本项目中的设计工作是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任务,仅按一项业绩进行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1)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获取的截屏无效,在系统首页的“项目信息”栏中检索到对应业绩后,将项目信息中所有内容全部截图);(2)无法提供上述截屏资料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扫描件;(3)如提供的上述业绩截屏或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的建设规模,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业主或运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有两家或以上且分工明确的,该业绩中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全部由本项目投标人承担,视为满足业绩要求;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未体现联合体工作分工的,应补充联合体分工协议进行证明。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 2024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内河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1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港航专业);
2、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内河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注:1、主要人员的个人业绩的时间认定: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2、同一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职务,仅按一项业绩进行计算。
3、主要人员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1)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获取的截屏无效,在系统首页的“项目信息”栏中检索到对应业绩后,将项目信息中所有内容全部截图);(2)无法提供上述截屏资料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扫描件;(3)如提供的上述业绩截屏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无法表明项目的建设规模或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须另附该业绩项目的建设业主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考核标准,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6、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6?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评审因素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基本情况、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近年财务状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报价清单汇总表、设计费计算表、工程勘察工作报价清单表、技术文件。
5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或未明确各方职责分工。(2)联合体成员数量超过2家或牵头人由未承担本项目主体部分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3)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报价唯一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清单汇总表中的总价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7营业执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8资质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9财务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每年净利润额均大于0。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中)。
************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0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承担过1个内河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2、业绩的时间认定: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中的类似航道工程是指:新建航道以及为改善航道条件而进行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本项目中的设计工作是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任务,仅按一项业绩进行计算。
4、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1)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获取的截屏无效,在系统首页的“项目信息”栏中检索到对应业绩后,将项目信息中所有内容全部截图);(2)无法提供上述截屏资料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扫描件;(3)如提供的上述业绩截屏或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的建设规模,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业主或运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有两家或以上且分工明确的,该业绩中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全部由本项目投标人承担,视为满足业绩要求;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未体现联合体工作分工的,应补充联合体分工协议进行证明。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信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或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被列为d级。
5、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主要
人员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内河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港航专业);
(2)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内河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类似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3、主要人员的个人业绩的时间认定: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4、同一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职务,仅按一项业绩进行计算。
5、主要人员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1)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获取的截屏无效,在系统首页的“项目信息”栏中检索到对应业绩后,将项目信息中所有内容全部截图);(2)无法提供上述截屏资料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扫描件;(3)如提供的上述业绩截屏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无法表明项目的建设规模或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须另附该业绩项目的建设业主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考核标准,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8、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3投标人身份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4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15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开通黄金会员,即可查看实时商机信息(30条/天)

每天提供100000+条招投标采购信息,随时掌握最新发布的商机,实时更新

开通地区选择
全国
浙江
黄金会员权益
查看信息(30条/天)
信息订阅(5组)
来源跳转验证(30次)
附件下载(部分正文涵盖)
铂金会员权益 (包含黄金会员权益)
查看信息(100条/天)
信息订阅(10组)
来源跳转验证(100次)
项目导出(100条)
附件下载(部分正文涵盖)
钻石会员权益 (包含铂金会员权益)
查看信息(无限制)
信息订阅(无限制)
来源跳转验证(无限制)
企业推荐
项目导出(1000条)
企业信息
标友圈
附件下载(部分正文涵盖)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订单创建成功,打开微信扫一扫完成付款

打开微信扫一扫完成付款

商品名称 暂无
订单编号 暂无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 ¥ 249
切换方式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