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的委托,******有限公司就******街道派出所交巡联勤项目(JSZC-321002-JSYR-C2025-0003)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街道派出所交巡联勤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02-JSYR-C2025-0003号
2.项目名称:******街道派出所交巡联勤项目
3.预算金额:184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4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磋商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9.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10.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1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3.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街道连运路******办事处
联系人:仲主任
联系方式:051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联系人:臧雪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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