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启东市汇龙镇光明巷道路白改黑工程劳务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汇龙镇光明巷道路白改黑工程劳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招标(参考清单详见附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对于参加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劳务资质证书或者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原件扫描件)承担过工程劳务服务业绩,发票上“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一栏需体现“劳务”。
二、有关要求说明:
1.分包范围:
①项目全过程人工费、机械费、辅材(含模板、方料、钢管、脚手架、铅丝、铁钉等),混凝土由采购单位提供;
②临时用水用电由分包单位自行考虑;
③出入口开设及恢复;
④驳运:外运建筑垃圾等由分包单位自行安排,因施工场地、通道局限,存在二次驳运,如:水泥、石材、砼、砂石等;现场可利用材料挖除短驳(如:砖等);
⑤小型机具自行提供(发电机、水泵、切割机、电镐、电锤等);
⑥分包单位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以施工图为依据,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等;
⑦协调相关群众矛盾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机械台班停 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
⑦现场材料设备保管费。
2.重要说明
①分包单位投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
②分包单位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内容,逾期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3.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场地的现状为准。采购单位提供的现状场地,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各投标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行制定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4.场内外道路: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5.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 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6.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等不可预料突发的情况,服从招标单位现场施工管理,若因不服从现场管理引发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7.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量的全部费用,决算时不做调整(政策性调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除外)。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8.本次发包工程量为暂定数量,根据最终完成工程量按实计算。投标单位应当结合图纸、认真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及本次发包范围自行考虑投标价格。
9.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若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在工程结算时,以有利于发包人的计价方式予以确定。
10.报价包含税金3%(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中标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根据发包单位要求及现场情况增加可同时作业的人员、机械。并根据图纸、规范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服从发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
12.作业范围的安全文明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必须无条件配合文明城市常态化。中标单位采取合理措施、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做好扬尘控制。后期需设置围挡封闭施工,围挡由中标单位提供,围挡的运输、出入库、装卸、安拆、维护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3.中标单位进场后需上报劳务用工名单,且中标单位须为劳务用工人员缴纳保险。中标单位负责所属人员劳动关系纠纷及工程事故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因中标单位所属的劳动纠纷或工伤事故导致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及相关损失,中标单位应予以赔偿。
14.工期:2025年6月10日前完工。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积极组织进场施工,确保按期完成。如招标单位认为中标单位以及无法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招标单位有权责令退场或自行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由于进度、质量、安全等原因,导致发包人以通知单或函件形式责令整改的,按1000元/次结算时予以扣除。
15.若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则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时从招标单位名录库中予以清退。
16.该项目需第三方审计结算。核减率=(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100%,送审价=合同价+调整价,审定价=合同价+审定调整价。扣款金额计算方式为:扣款金额=(核减率-5%)*100*审定价*0.4%,所扣金额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17.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有限公司,账号:************6),备注写明:劳务履保,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三、报价书面文件:
报价文件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分开密封。
▲资格审查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6)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五)
(7)提供类似已开税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不限,金额不限),必须与投标所报税率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价格标:
(8)投标函:按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填写(附件二)。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5:30时密封送至启东城投二楼开标室,并参与开标。
地址: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二楼开标室。
(2)采购单位联系人:宋丹丹,联系方式:0513-83910115。
五、招标控制费率:
项目预估金额19万元,本次用费率报价方式,控制价费率为88%,费率大于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保留二位小数(如82.30%)。
六、成交原则
1.评标办法: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家,该项目所有的投标人均进入现场开标流程。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2.若总价最低价格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
1.全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于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完成后付清。
合同价= 项目财政评审价×中标费率。
2、实际供货价小于合同价的,在进度款的支付时按实际供货价作为付款基数。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