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综治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0KV配电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SH2025-047
二、项目名称:泰山区综治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0KV配电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街道灵山大街201号
成交金额:29.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泰山区综治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0KV配电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泰山区综治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0KV配电工程,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原部分电缆线路利旧,新建电缆中间接头一处,由新建电缆中间接头至新建1000kVA箱变敷设电缆;新装1台1000kVA变压器。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日 项目经理:孙茂祥,专业:机电工程,级别:二级,证号:鲁************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超、付鹏声、杨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评审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得分 | 商务部分得分 | 技术部分得分 | 总分汇总 | 投标报价 | 名次 |
1. | ******有限公司 | 29.46 | 13.83 | 50.83 | 94.12 | 29.800000 | 1 |
2. | ******有限公司 | 28.97 | 12.17 | 46.33 | 87.47 | 31.900000 | 4 |
3. | ******有限公司 | 29.33 | 12.00 | 47.00 | 88.33 | 31.500000 | 3 |
4. | ******有限公司 | 30.00 | 12.83 | 48.00 | 90.83 | 30.800000 | 2 |
******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质资格证明资料中项目经理证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加盖单位公章,未完全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根据采购文件第2.6.9条报价无效,第六款规定“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条件制作的。”,经专家一致评审其报价做无效报价处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
联 系 人:薛主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居金域缇香营销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