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东北银发经济产业园概念规划(采购编号:(2025)4154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北银发经济产业园概念规划
2.采购编号:(2025)4154
3.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确定1家供应商。
4.采购内容:采购人计划建设智慧康养研发区、适老化产品制造区与文旅康养生活区。现拟采购一家具备银发经济产业方面的总体规划设计能力,同时具备与政府对接项目资源、政策方向把握、养老产业经验、技术支持调规等综合能力的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5000.00元(含税),供应商进行总价报价,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8.成果文件要求:成果形式包括打印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件。
(1)纸质文本应包括本项目总体概念规划方案及报告;
(2)电子文件应包括可编辑的WORD格式文件、配套CAD图纸及3D模型渲染(效果图)文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需响应此项,并填写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需要响应此项)。
(1)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至少具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录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其中一项要求,联合体应满足供应商资格审查表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采购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7日16点至2025年11月14日16点(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1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备份纸质响应文件:1正1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备份纸质响应文件作为现场开标唱价及存档使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
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要求供应商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七、磋商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金额:1900元
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82
1.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24-******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