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对空港生态环保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作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现将决定结果予以公开,具体公开信息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证书编号 | 批准时间 |
1 | 空港生态环保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 | ******有限公司 | 空港新城天翔大道东段以北,平济路以南,翼通三路以西。 | ************ | 2025-10-23 |
具体情况可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港)工作部查阅。
联系人:田祥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迎宾大道东段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区312室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港)工作部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