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咸阳市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号
项目名称:咸阳市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9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有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函或证明材料;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经财务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 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咸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网上投标确认流程: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3.投标人须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地址:******/),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SXSZF)。
4.供应商下载后缀格式为“SXSZF”的采购文件,超出发售时间将无法下载,以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5.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 “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失信行为”。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磋商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源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柏路锦业壹号 3 号楼 1 单元 5 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元列娟
电话:******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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