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硅碳一体化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开发区华丰路380号华东铝业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租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开发区华丰路380号华东铝业厂区内闲置厂房实施生产,购置烧结炉、活化炉、渗硅炉、包覆炉、筛分除磁混料机组、包装机等生产设备,采用烧结炭化、活化、气相沉积、碳包覆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1000吨硅碳一体化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预计达产后年产值66970万元,税收3789万元。本项目设置硅碳一体化负极材料研发系统,研发系统研发的碳一体化负极材料免费提供给下游厂家试验,并考察产品性能,不作为产品投放市场销售。分析检测实验室主要是对产出的产品理化指标(成分含量、水分、比表面积、密度等)进行检测分析。 | 已按规定进行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服务中心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