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陈伟伟、陈积栋提出的陈伟伟、陈积栋个人零星危房改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申请,依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陈伟伟、陈积栋户建筑占地面积23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4.7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74.7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面±0.00上2层;檐口高度6.75米。 二、公示图纸:施工图。 三、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四、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际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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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