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黄湾村龙袍茶庄园农产品销售中心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信浉财磋商采购-2025-27-1 | ******办事处黄湾村龙袍茶庄园农产品销售中心新建项目 | ******.23 | ******.23 | 是 | ******.23 |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建议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对该项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为 21960.00 元。
******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