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咸阳市-2023-00019
二、合同名称: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咸阳市-2022-01084
四、项目名称:市民文化中心电视媒体宣传项目
五、合同主体
******办公室
地址:咸阳市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尚法路
联系方式:029-******
******电视台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经电南路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广告服务 | 1(项) | ¥780,000.00 | ¥780,000.00 | 选择电视媒体两个专栏对市民文化中心进行宣传,包括广告和专栏,同时将贴播市民文化中心形象宣传广告捆绑播出。市民文化中心及各场馆的各类惠民活动、大型演出、公益培训等以专栏宣传的形式深度传递给广大市民,提高宣传的深度与广度。1、形象广告宣传,宣传频次7次,天数365天,单价117.42元,计30万元;2、形象广告宣传,宣传频次6次,天数365天,单价114.16元,计25万元;3、专栏宣传,宣传频次52次,天数21天,单价228.94元,计25万元,合计80万元 |
合同金额: 7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咸阳市市民文化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办公室
2023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