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国家电投兴安盟突泉县445MW风电项目(一标段220MW)项目场外道路工程标段
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XAMFD-SG-015-2023)
国家电投兴安盟突泉县445MW风电项目(一标段220MW)项目场外道路工程标段已于2025年4月15日完成了公开竞争性谈判及其相关评审工作,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确定成交单位。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 候选成交单位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场外道路工程工程标段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最终响应报价 (万元) | 质量 | 工期 |
1 | ******有限公司 | 363.876500 | 合格 | 41日历天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366.823621 | 合格 | 41日历天 |
3 | ******有限公司 | 369.000000 | 合格 | 41日历天 |
二、成交结果
标段名称:场外道路工程工程标段
1.成交******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22号玉景林溪5楼
3.成交标的情况:(1)负责风场场外道路的清表及附属物清理; (2)施工过程中如需采用爆破等施工作业,涉及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办理及其相关费用均由响应人负责;(3)响应人负责大件设备牵引,所修道路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 (4)响应人负责道路修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加宽、道路扩宽(含转角半径修整)、道路复原、施工便桥(要求一级涵管通水,基础换填大石头,山皮 石修桥,桥面宽9米);(5)响应人负责道路清障,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线;通讯杆清除;路灯清 除;道路指示牌清除;树木清除;通讯线提高;电力线清除、升高;护栏拆除、 修转弯半径(地面转角处用山皮石垫平,碾压平整);院墙拆除;青苗清除;树木砍伐及清除(包括后期补栽);沿途修枝;通讯线路面切割地埋;通讯拉线清除;过水路面垫山皮石;高压线清除。 (6)响应人负责项目场外道路修筑及通行出现的所有阻工协调工作,协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运输、项目车辆进出(包括商混车、运水 车等工程车辆)、吊装车辆进出、项目人员机械进出、现场村民阻工等,协调时 间节点自项目开工至整个项目竣工,上述项目涉及的费用均由响应人承担; (7)响应人负责所修道路的排水、防汛、保护等工作,响应人应当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保证在现场内或进入现场途中的道路、桥梁、地下设施以及其他设施免遭损坏,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道路返修及其费用均由响应人承担; (8)响应人还负责本标段内所有水保、环保等相关工程的施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复垦、植被恢复、防护排水等施工内容; (9)响应人负责项目地市、镇、村等有关政府部门的外围协调(包括:政府、路政、运政、交通、公安、环保、土地、林业、电力、通讯、水利、文物、 安全、保护区等部门); (10)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包括不限于:施工供 水、供电、供暖、通讯、网络、临建、仓库、转运场、材料堆场等)建设、运行、 维护、拆除、退场等; (11)响应人负责本标段内所有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 项目迎检、防洪度汛、废料处理、裸土覆盖、扬尘治理、施工围挡、道路清理及修复、地貌复原等; (12)因响应人修筑道路质量不合格、进度不满足要求、牵引工作不及时、 征地及外围协调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等造成的项目窝工、误工(包括业主及其他 标段的窝工、误工)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13)响应人应确保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办理的各项手续合法合规,包括但不限于爆破作业、林业砍伐、河道及桥梁占用、交通通行、土地占用、线缆移位等手续,因手续缺失造成的处罚或工期延误(含行政或经济)由响应人负责; 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所必须的,仍然在响应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 根据工程需要,采购人有权对本合同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做适当调整。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电投达标投产和竣工验收的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4.成交总价:363.876500万元。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李秉文、贺亚新、祁林攀、王小琳、王瑶瑶,共5位。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9日,共3日。
五、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5.1对以上结果有质疑的单位,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5.2质疑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邮 编:710199
联 系 人:窦工
电 话:******675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