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至县大渡口市政路灯托管型节能改造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1.6.1条: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如经改造后未达到98%以上亮灯率,经改造后综合节电率未达到30%以上,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现更正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如经改造后未达到98%以上亮灯率,经改造后综合节电率未达到30%以上(综合节电率以“所有路灯完好并正常运行”为统一前提进行对比),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东至县大渡口镇南大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龙溪水岸11栋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风
电话:******3271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2.采购文件软件版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至县大渡口市政路灯托管型节能改造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1.6.1条: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如经改造后未达到98%以上亮灯率,经改造后综合节电率未达到30%以上,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现更正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如经改造后未达到98%以上亮灯率,经改造后综合节电率未达到30%以上(综合节电率以“所有路灯完好并正常运行”为统一前提进行对比),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东至县大渡口镇南大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龙溪水岸11栋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风
电话:******3271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2.采购文件软件版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