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城区供热老旧管网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hfjsz************
2.项目名称:敦煌市城区供热老旧管网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四标段)
3.项目地址:甘肃省敦煌市。
4.项目内容:本项目计划改造一级供热管网总长度约 7.043×2km;改造二级供热管网长度约23.337×2km;改造楼栋立管,管网总长度约3.997×2km;更换改造31座换热站的热计量表,改造一套智慧化平台等。具体标段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最终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6.标段划分:
******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至第二热源厂过河一次网更换(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建设工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自合同签订且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工,总工期31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10月。
10.投资预算(最高限价):
第四标段:¥******.79元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本项目配备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机械员(1人)、造价员(1人),应专人专职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专人专职,不得为同一人。通过资格预审及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通知书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5.投标人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和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新注册企业按照注册时间提供相应完税及社保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或零申报企业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6.投标人需提供敦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拖欠证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成的企业,须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按照注册时间提供财务报表)。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此项若投标人未装入投标文件,可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0.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1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人于2025年11月05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投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敦煌分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注册须知
1.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有限公司(电话:******06)。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甘泉路444号
联系人:许霏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转渠口镇漳县嘉园北区
******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25年11月4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 (投标文件 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 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hfjsz************
2.项目名称:敦煌市城区供热老旧管网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四标段)
3.项目地址:甘肃省敦煌市。
4.项目内容:本项目计划改造一级供热管网总长度约 7.043×2km;改造二级供热管网长度约23.337×2km;改造楼栋立管,管网总长度约3.997×2km;更换改造31座换热站的热计量表,改造一套智慧化平台等。具体标段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最终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6.标段划分:
******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至第二热源厂过河一次网更换(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建设工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自合同签订且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工,总工期31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10月。
10.投资预算(最高限价):
第四标段:¥******.79元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本项目配备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机械员(1人)、造价员(1人),应专人专职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专人专职,不得为同一人。通过资格预审及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通知书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5.投标人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和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新注册企业按照注册时间提供相应完税及社保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或零申报企业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6.投标人需提供敦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拖欠证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成的企业,须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按照注册时间提供财务报表)。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此项若投标人未装入投标文件,可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0.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1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人于2025年11月05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投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敦煌分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注册须知
1.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有限公司(电话:******06)。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甘泉路444号
联系人:许霏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转渠口镇漳县嘉园北区
******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25年11月4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 (投标文件 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 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