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
| 项目名称 | 顺义区天竺苗圃公租房周边配套平岗路(原楼台东路)道路工程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城市管理委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6日 16时00分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竣工决算止。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三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具有相应资质。
报价金额精确至百位
1.响应人在网上报名参与后,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文件电子版弄在一个PDF文件中,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投标企业名称+报名文件)。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投标企业名称+比选文件)。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程权属审查报告编制、提供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所需的矢量成果等,出具的技术成果满足办理行政审批手续要求。
| 联系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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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859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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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电话 | |
| 邮件 |
| 联系人 | 李工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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