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淳化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1907室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H2025-FW-078
项目名称:淳化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5,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淳化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5,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5,9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淳化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5,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淳化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6)《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淳化县2025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9)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1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7日至 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1907室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1907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1907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节假日除外)。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投标人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源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南新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1907会议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