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有限责任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ZJY-YHZFCG-2024-0301
二、项目名称:******街道市政道路和桥梁日常养护工程(2024年3月-2025年2月)
三、采购日期:2024年03月2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胡林进
2、地 址:******街道李家小区二期2号楼601室
五、基本情况
在对该公司代理的项目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时候,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导致对该项目评标现场情况开展检查时无法查明相关事实。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45项。
七、处罚结果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采监科
3、联系电话: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