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刘李河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S******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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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泾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4-11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4-14 09: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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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刘李河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001 | 01 | 工程-施工 | 486200.0(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刘李河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刘李河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已由******水务局以泾水发【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站******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刘李河水库工程库底清理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1)******居民迁移线以下(不含影响区)区域。
(2)******居民迁移线以下区域。
(3)******居民迁移线以下至死水位(含极限死水位)以下3m范围内。
(4)林木清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1116.00m以下的水库淹没区。
库底清理实施内容:
(1)建(构)筑物清理:拆除与清理建筑物面积共计2909.97㎡,其中拆除并清理各类围墙358.00㎡,漫水桥1座67m,小水坝1处坝体构筑物450m3,水工构筑物20m3。
(2)林木清理:清理林地283.24亩,清理零星树木6060棵。
(3)易漂浮物清理:清理秸秆面积220.80亩。
(4)卫生清理:清理砖木畜舍、简易圈舍、厕所、鸡鸭窝、牲口棚、坟墓、灭鼠处理和相关固体物等。
(5)临时道路整修:整修临时道路1.7公里。
3.项目预算:48.62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6.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4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该人员在本公司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原件的扫描件为依据),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5.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投标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5年4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限额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本项目资质资料由评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投标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资格审查通过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须将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1号楼2301室),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348号
联系人:口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