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劳务分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M-GKYQZB-FW-202501-0592
2.3项目概况: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K140+000-K151+000路基施工,路基、路面施工需要劳务用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对劳务分包进行招标。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A1标段,服务内容如下:
标段 | 分项项目 | 计划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工日) |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A1 | 劳务用工 | 26666 | 工日 | 150 | 3,999,900 | 力工 |
注: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专票)。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工日为计量数量,投标人报价含施工的全部劳务、自带随身小型机械、生产用具等辅助工具。 |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行业标准;并符合合同相关质量要求
2.8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安全相关规定。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5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时间。
3.3.4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有关注册办理事项在“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选择线上办理方式,技术支持电话:******。
4.3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在开标时间进行解密、确认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20#楼东数第五户门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