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集团咸阳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06-610************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兴路169号装备制造产业园内,项目地块北临文兴路,南侧为兴业路,西临汉陵三路,东临汉陵一路。
******集团咸阳智慧产业园项目占地约440亩,总建筑面积约175307.89㎡,其中地上约162496.16㎡,地下约12811.73㎡。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约52759㎡,最大单跨跨度约278.5m,最大建筑高度约22.1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端电气绝缘子,高端电工材料(真空浸胶生产,液态绝缘生产,层压绝缘柔性制造,环氧浇注),铝合金精密铸造(铝合金铸造,铝件清理,铝合金机加)等生产厂房,原料和成品库房,以及公用站房、污水处理站、废品库、综合办公楼、宿舍等配套生活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实施进行总体策划、组织管理和对材料设备供应商、分包进行管理和协调,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令,协助完成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评价专篇等相关报批报建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约136401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0000万元)。
2.5 计划工期: 563 日历天。
******集团咸阳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3.4外省企业要求:外省企业应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
5.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5.3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 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 年 01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前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9.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 其他
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0.2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3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3.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10.3.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10.3.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其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公室,联系人:罗勇,联系电话:029-******。
10.4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1.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欣
电 话:029-******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兴路169号装备制造产业园内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毛选、姜景
电 话:029-******、******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2层2201室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