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院开展电梯安全性能评估检验工作需要,需根据要求采购砝码搬运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砝码搬运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350元/台(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漳州全市境内;
2.服务内容:中标人根据招标方当日的工作需求负责提供试验砝码,并将砝码搬运至漳州市各电梯评估现场,并配合评估人员完成以下电梯试验:平衡系数测试、超载装置测试、125%额定载荷下行制动试验、静态曳引试验、自动扶梯带载制动距离测试等;
3.服务量:配合电梯评估550台(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实际服务量达到本次招标服务量550台也视为该服务终止)。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拥有自有试验砝码(砝码配重1000kg —3000kg)、自有运输车辆和人员,服务期间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该服务所使用运输车辆及搬运人员信息需提前向招标方报备,非必要不得随意更换,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与招标方协商。服务过程中车辆或人员发生任何损失、法律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提前1日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将试验砝码搬运至电梯评估现场,并配置适当的快速搬运工具,提高搬运效率。
4.中标人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无法完成任务的,需至少提前1日与招标方相关人员协商,不得耽误检测试验、评估工程进度。
5.中标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时,应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电梯评估试验工作。
6.中标方在搬运过程中应做好电梯轿厢、楼道地面等部位的防护工作,并负责做好试验砝码的保管工作,因搬运工作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纠纷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六、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七、验收方式
中标人在每个电梯评估项目结束后,应将现场工作确认表交由招标方人员,由招标方相关人员按照要求确认签字验收。
八、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未按要求搬运到到指定地点、指定位置,或不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工作等情况,当次工作量不予确认。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造成招标方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服务期内若出现三次及以上未按要求将砝码搬运到指定地点、指定位置,或不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招标方相应损失。
4.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5.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或服务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九、付款方式
全部电梯评估项目完成后,中标人根据实际服务数量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浦路17号603室 邮编:363000
3.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4.监督电话:059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