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北路引调水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及答疑(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光泽县北路引调水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编号:E************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1.原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3)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
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3)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E************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index/new)、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95/gz)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水利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