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移动公司西侧北晖路南侧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永丰县佐龙片区永丰县移动公司西侧北晖路南侧,北临北晖路,西临水渠,东临移动公司,南面为欧溪预留地。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5°24′38.805″,纬度27°19′13.405″,规划总面积为7.68亩(约合5125.12平方米)。该地块历史至今为农用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人才周转房兼容商业设施)(R2)。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开展永丰县移动公司西侧北晖路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前期对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该调查调查地块2012年前主要为农用地;2014年地块顶部有道路贯穿;2018年地块顶部贯穿道路变为农用地;2025年地块主要为农用地。项目地块历史上项目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分布,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不涉************医院等。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
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本次调查报告结论,该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人才周转房兼容商业设施)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