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酯新材料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79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淮工政审备〔2025〕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氨酯新材料建设项目(二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工业园区实联大道南侧,淮金线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419亩,总建筑面积约15万㎡,其中厂区建构筑物包括研发楼1座、甲类车间24座、丙类车间11座、甲类仓库19座、丙类仓库1座、危废库1座、辅助用房1座、控制室1座、配电室2座、储运罐区2处、厂区管廊、雨水监控及事故水池1座。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设计任务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查),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4设计周期: 25 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320万元。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聚氨酯新材料建设项目(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1)设计内容及要求:①厂区规划方案设计;②研发楼(含厂前景观)、甲类车间、丙类车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危废库、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暖施工图设计;③厂区绿化景观、围墙、大门、道路、路灯、内部地下综合管网、雨水监控及事故水池施工图设计;④罐区系统施工图设计及配套设计专篇(包括一期二期基础、储罐约32座、机泵、卸车系统);⑤管廊结构施工图设计,管廊上水、电、气(汽)、污水等公用工程管线施工图设计(包括一期二期所有管廊及上述管线);⑥厂区供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通过电力部门审核)。
2)本项目内所有建筑物的土建、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综合管网、储运罐区管道******消防设计、针对施工图优化和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等必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3)后续服务:包含从设计至项目竣工交付期间的手续报批,住建、规划、园林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评审、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技术指导、现场服务等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要求: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6投标人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9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5日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 月26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全部入围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要求: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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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我方在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我方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我方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7.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8.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9.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0.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注:(上传原件至承诺书位置,以上承诺书必须认真核实,真实有效,如事实与承诺不符,后果一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条件即可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即可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10分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14分 3.业绩:12分 4.技术方案:64分 | |
2.3.2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14分) | 1、项目负责人(限评1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技术负责人(限评1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结构负责人(限评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5、建筑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6、水暖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7、储运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上述人员不可在本项目组中兼任,如有兼任,则兼任的均不得分。 (2)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的以上人员的注册证书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2.3.3(2) | 技术方案 (64分) | ******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2.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技术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
1.对项目的背景、建设理念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是否与招标人建设理念相适应,理解深刻,分析准确,合理可行。 | 6分 | ||
2.对招标范围内项目基本情况了解、总平面图布局合理,各生产厂房、仓储设施、公用工程位置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 10分 | ||
3.建筑设计方案体现工业特点,建筑空间、功能和视觉效果完美结合;建筑功能合理,各功能建筑满足使用要求;厂区交通流线顺畅,科学合理,人流车流交通组织有序合理。 | 8分 | ||
4.设计方案合理性,对项目采用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说明,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符合要求。 | 6分 | ||
5.对本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准确性,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分析。 | 5分 | ||
6.组织机构合理、高效,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 | 5分 | ||
7.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投入计划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分析。 | 5分 | ||
8.本项目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情况,采用的四新技术符合生态理念,措施可行。 | 5分 | ||
9.本项目的进度实施计划合理可行,以及保证进度技术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 5分 | ||
10.项目的经济分析以及对节约造价采取的相关措施和手段。 | 5分 | ||
11.后续服务措施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评定。 | 4分 | ||
2.3.3(3) | 业绩 (12分) | 2020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化工类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1)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安全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类型、单项金额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需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2020年8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化工类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1)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安全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类型、单项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需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项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是要求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业绩,以项目组成员身份承担不认可。 (4)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3.4.2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技术标:技术方案 ?商务标:业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经济标:投标报价 3、评审顺序: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 | |
3.4.3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如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标评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确定? | |
3.6.2 | 竞争性判断 | ******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时,全部入围。 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则全部进入定标环节,竞争性判断的方式为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投标人业绩是否具有竞争性。 |
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工业园区创智空间3号楼 | 地 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4期58号楼二楼118-203 |
联 系 人: | 王主任 | 联 系 人: | 蒋丽梅 |
电 话: | 0517-****** |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