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我局于2025年10月31日办理了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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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开发程度  | 
 土地级别  | 
 容积率  | 
 出让 面积 (㎡)  | 
 出让 年限 (年)  | 
 成交价(万元)  | 
 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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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202515  | 
 ******有限公司以东,北二路以南,新芜大道以西,北一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按出让公告要求执行  | 
 二级工业用地  | 
 ≥1.5  | 
 101250.9  | 
 50  | 
 2703.4  | 
 ******有限公司  |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