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有限公司2025年株耒扩容工程项目临建工程劳务采购项目第1标段公告,做如下修改或补充: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5.3项:
原文为:第3.5.3项正文原文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标明序号,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近5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内签订的业绩合同作业内容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合同/订单关键页(包括封面页、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日期等)扫描件。当合同无法证实业绩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时,还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委托方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业绩计算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修改为:第3.5.3项正文原文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标明序号,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近3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内签订的业绩合同作业内容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合同/订单关键页(包括封面页、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日期等)扫描件。当合同无法证实业绩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时,还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委托方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业绩计算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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