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5-2026年度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 | E************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XQ-******-000349-0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金寨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8-05 17:44:38 | 浏览次数 | 0 |
金寨县2025-2026年度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单位招标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金寨县2025-2026年度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单位招标 |
|||
项目编号 |
E************ |
|||
标段名称 |
金寨县2025-2026年度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单位招标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31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十一条“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要求。 |
|
******有限责任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十一“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要求。 |
||
******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要求。 |
||
******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要求。 |
||
******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要求。 |
||
******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要求。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
|
地 址 |
牵头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云谷路266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杨晖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 市政道路(桥梁)专业 |
|
******00989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昌南大道(生米大桥-昌东大道)快速路改造工程被评为2023年度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 2、滨河大道(广深高速立交一宝安南路段)路面修缮及交通改善工程被评为2021年度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二等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洋浦保税港区等重点区域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洋浦港区道路改造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钓台路综合管廊及路面改造工程评为2021年度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三等奖。 2、昌南大道(生米大桥-昌东大道)快速路改造工程被评为2023年度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 3、上饶市天佑大道二期道路工程被评为2023年度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二等奖。 |
|||
企业业绩 |
1、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旅游大道-九华东路)改造工程设计; 2、合庐产业新城北外环及牛金路道路勘察设计; 3、顺德粮食产业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清源路268-1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李琦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 |
|
******044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泰和县井冈山大道建设工程获2022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飞凤路(金城路—泰伯大道)新建及配套工程获2022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长三角区域枢纽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盈发路等)勘察设计; 2、新桥大道(沿江大道至江桥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泰和县井冈山大道建设工程获2022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飞凤路(金城路—泰伯大道)新建及配套工程获2022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缘溪道(具区路-南湖中路)改建工程获2022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企业业绩 |
1、长三角区域枢纽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盈发路等)勘察设计; 2、新桥大道(沿江大道至江桥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 3、渔花北路(宜马公路~陆马公路)新建工程设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
|
地 址 |
******街道永春社区健康东街以北、永春路以西华天国际大厦601-611,701-725,801-825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王德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 |
|
鲁************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高密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被评为202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三等奖; 2、潍坊滨海大家洼片区雨污分流工程被评为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三等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平阳县昆鳌路道路扩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2、高密市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设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高密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被评为202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三等奖; 2、宝通街(和平路-志远路)快速路工程设计被评202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 3、潍坊滨海大家洼片区雨污分流工程被评为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三等奖。 |
|||
企业业绩 |
1、宝通街快速路项目工程设计; 2、平阳县昆鳌路道路扩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3、高密市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设计。 |
|||
公示时间 |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桂花苑南区南门S-1栋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2、******************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财政局办公楼5楼509室 联系人:戴股长 联系电话:0564—******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财政局************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财政局办公楼5楼509室 联系人:戴股长 联系电话:0564—******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