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01.01)中要求,以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并再次明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必须设置公众参与章节,并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序和方法。
******有限公司屠宰场整体升级改扩建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周边群众的意见,使本项目被公众认可,支持和配合项目的建设,我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向公众告知了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屠宰场整体升级改扩建工程项目
******街道兴华社区(原桃洪镇青丰村)
建设内容:改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243.53㎡,总建筑面积14907.29㎡,建设待宰栏、生产车间、办公楼和综合楼等,设计年屠宰20万头生猪,1.1万头肉牛。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祥国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袁工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电话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对项目建设提供相关要求与建议。
(2)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现场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