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623-******4080
二、合同名称:******人民政府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KC-DD-2025-326011
四、项目名称:******人民政府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鄂托克前旗申誉办公文体店
地址: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汽车站西侧底商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便携式计算机 | 4(台) | ¥5,976.00 | ¥23,904.00 | 产品品牌: 华为/HUAWEI;产品型号: 华为擎云L540-001;CPU型号:海思麒麟9006C;预装操作系统: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机身颜色:灰色;显示屏尺寸(英寸) :14;固态硬盘容量: 256GB。 |
合同金额: 23,904.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玖佰零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