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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空调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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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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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空调购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4-0801.1B1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空调购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空调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空调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评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采购渠道说明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银行盖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时间从投标日起算倒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及税收违法违纪情况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有重大违纪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8)供应商提供专项完成本项目的监督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要求劳动合同已执行超过半年。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本项目拒绝以上条件被列入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10)非联合体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下午 12:00:00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时间为本项目提交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提交给代理机构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2册、电子版1份(U盘1份,标注供应商名称),要求:纸质版打印胶装盖章,电子版要求与正本内容一致的扫描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皮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等项目相关信息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线下提交给代理机构处资料与平台上传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线上及线下递交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日期执行,线下递交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二区3号楼2单元2402室。

(七)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提交期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永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二区3号楼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倩宝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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