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定区湖坑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湖坑镇)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各(潜在)投标人:
2025年永定区湖坑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湖坑镇),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修改如下: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注:专用合同条款是补充、细化通用合同条款款号相同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如下: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人民政府
1.1.2.3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码:
1.1.2.5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6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4 日期
1.1.4.3 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 / )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按合同的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_在商签合同时约定_。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在商签合同时约定_。
2.3.3 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在商签合同时约定_。
2.8 其它义务
(1)******银行保函或第三方公司提供的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至发包人的指定账户,项目通过合同工程县级完工验收后,发包人不计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2)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自通过合同工程县级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桥涵(如有)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他项目(如有)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
(3)履约保证金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担保保函的:需在龙岩地区注册的担保公司,并提供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
(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
******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合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
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2)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护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农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3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承包人还应遵守发包人对承包人人员管理的以下约定:
①承包人应按投标时承诺的现场管理人员进场,否则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如承包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请求被接纳或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因不能胜任被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更换的,则承包人派出的接替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职称证书等级应不低于被接替人员的证书等级,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应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考核认可,承包人要求更换的或因不能胜任被监理人、发包人要求更换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必须派出岗位证书、专业水平和经验能力均符合规定要求的接替人员。
③于本款②所述更换人员的,发包人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以下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壹拾万元人民币;
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壹拾万元人民币;
更换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叁万元人民币,数量超过投标时承诺的总人数一半及以上的,除以上赔偿金外,还要追加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
④本款所称的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考勤:以月为考勤周期,承包人所申报的管理人员每个人在施工现场的出勤天数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至少有一名项目主要负责人(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现场主持工作,周末或节假日应轮流值班,调休的管理人员必须向监理人申报。
⑤承包人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采取纸质签到考勤制度,并于每周一将上周签到考勤登记表送交监理人和发包人。
⑥监理人或发包人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出勤情况,如被发现签到考勤登记表不实或被检查发现承包人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勤的,则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项目技术负责人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300元,其他管理人员缺勤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元。
⑦上述约定的违约赔偿金,经发包人批准后,由监理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无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水、电、路等)。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__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__。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_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_。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_另行约定_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如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围堰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其中对前款所列工程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 。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3天。
(2)风速大于17.2_m/s的_6_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30年一遇。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天。若工期延误超过30天的,将被发包人清退出场且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逾期竣工违约金按天计算,时间自预定的完工验收日期起到工程完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止。
(3)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实际施工中对城市供电、供水部门正常停电、停水影响工期时,发包人一般不作现场签证,承包人在自报工程进度时应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人(或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承包人(或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___。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签约后填入)__。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签约后填入)__。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执行_。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优良标准为: /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 。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 签约后填入)******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_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_。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_由监理人决定_。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依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单价调整方式:单价概不调整[按龙岩市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单价×(1-中标下浮率K)]。
补充: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除设计变更外其它单价概不调整,工程量按施工验收合格经签证审核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变更项目、漏项或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单价编制按以下方式调整:同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7.5.3.2条的相关约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无 。
15.8 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___( 签约后填入)___;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_( 签约后填入)_。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___( 签约后填入)____。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_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包含水泥和钢筋等)、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概不调整。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17.3.1工程进度款支付:
进度款根据乙方提供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报表按工程进度支付:
第一次进度:工程完成工程总额的50%以上,拨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第二次进度:完成工程总额的80%以上,拨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第三次进度:工程竣工经县级验收并完成全部的内业资料(工程结算要达到送审要求)拨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85%;
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拨付至结算审核总造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通过县级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28天内付清,不计利息。施工单位在每一次申请拨付工程款时必须按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填报工程量清单,否则不予拨付。
******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注:当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价款,直至不良履约情况消除,情况严重的发包人可单方终止承包合同,并不予办理结算:
(1)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经验收不合格;
(2)承包人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安全施工要求;
(3)承包人未按合同条款履约合同;
(4)承包人无故停工;
(5)竣工时承包人未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等。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相关部门结算审定后工程总价的3%,待工程县级验收达合格标准满一年后28天内无息退还保修金。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陆份。
补充约定条款:17.5.3 竣工结算(完工结算)工程价款
17.5.3.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及政策性调整带来的风险费用均包括在各综合单价组成中。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17.5.3.2本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根据下列原则进行结算:
17.5.3.2.1工程量的确定: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7.5.3.2.2.实际结算时,按龙岩市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和实际工程量,按下方式办理结算,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作为索赔的依据;
17.5.3.2.2.1本工程结算总价=工程清单内的工程项目结算造价+清单外的项目结算造价;
17.5.3.2.2.2中标下浮率K=1-(中标价-中标价中的不可竞争项目造价)÷(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中的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00%;
17.5.3.2.2.3清单内项目(指龙岩市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内项目);
17.5.3.2.2.4清单内可竞争项目结算综合单价=龙岩市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单价×(1-中标下浮率K),工程量按实结算;
17.5.3.2.2.5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
17.5.3.2.2.5.1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预算审核采用的计价依据的定额及计费标准、价格信息及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
17.5.3.2.2.5.2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
17.5.3.2.2.5.3若根据清单内项目的编制办法无法套选合适定额的项目,由承包人、监理单位按施工同期进行市场询价(出具询价记录等),并报发包人确定。
注:以上清单外的项目单价,最终以财政审核的单价为准。
17.5.3.2.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一)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
(1)经招标人和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
(2)经甲乙双方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经济签证;
(3)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二)调整办法按以下约定办理:
(1)工程经济签证事项应在发生后的14天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办理无效;工程经济签证应有下列事项:项目内容、位置、原因、数量及其依据(计算式或略图)、日期等必要事项,隐蔽工程必须附上相关照片等影像资料。
(2)涉及工程设计标准或对设计文件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
17.6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为:实际结算时,按龙岩市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的金额作为最终竣工结算工程款;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陆 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工程完工日:指以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承包人四方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的实际日期)2个月内向发包人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及签证单(如有)、竣工验收报告等)。
违约责任:承包人若未按时递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可按推迟一天处以违约金200元计。违约金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 ( 签约后填入);政府验收包括: (签约后填入)。验收条件为: ( 签约后填入),验收程序为: ( 签约后填入)。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 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 签约后填入),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18.7 竣工验收
18.7.3 本工程不需要(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签订合同时商定)。
18.9 试运行
18.9.1 试运行的组织:_(签订合同时商定)_;费用承担:_(签订合同时商定)_。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__。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__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__;投保内容:__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__;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_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_。
20.4 第三者责任险
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第三者进行保险,其费用含在报价中。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__;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_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_。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28天内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
22 违约
22.2当出现以下不良履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价款,直至不良履约情况消除。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单方中止承包合同,并不予退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经检验不合格;
承包人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要求;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承包人无故停工;
承包人故意拒绝或拖延执行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指示;
承包人不按约定的施工方案施工;
承包人未按承诺人员到位的。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法院提起诉讼__。
25 其他
(1)在签订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变更或增减以及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项目停建而终止合同时,中标人不得索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施工单位应按照闽人社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闽人社发〔202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建立工资保证金专户及存储工资保证金;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文件精神保障******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函》:中标人需在项目开工前参加工伤保险。
(3)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或擅自改变施工地点、施工工艺导致新增的,新增(变更)部分工程费用一律不予认可,且视情节情况,扣除施工合同1%~5%的工程费用。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