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
******水利局
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焦村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