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丰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牧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乾县丰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牧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乾县丰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项目名称:乾县丰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牧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峰阳镇凤凰村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规模:38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扩建项目在原有场区内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44963.19㎡,依托原有的猪舍、办公区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改建一个粪污储存池、黑膜沼气池、沼液暂存池、堆肥间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扩建项目只进行保育育肥,不进行种猪养殖、配种、妊娠等。全厂年出栏16000头育肥猪。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乾县丰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峰阳镇凤凰村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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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邮箱:******
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峰阳镇凤凰村
六、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乾县丰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5年6月9日